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茅庐逗雨

缘是天意,份在人为,君子之交,淡淡如水。QQ493680065

 
 
 

日志

 
 

找个情人来暧昧?  

2008-09-20 09:39:49|  分类: 默认分类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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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“情感”,是个很大的话题。包括了爱情、亲情与友情,所涉范围很广,我们先梳理一:亲情因为血缘或姻缘的关系,主要是责任与义务,比如对老的赡养对幼的扶养等。当然这里也充满着爱,但是以亲情为标志的,这方面应当没有多少歧义。友情嘛,倘是同性之间,也便罢了不会有更多的说辞。爱情呢,传统上主张专一与忠贞,人们也一直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评说或问责。专一与忠贞是爱情的理想境界,地老天荒海枯石烂生死相守的经典故事伴随着我们一路走来...孔雀东南飞啦,梁祝、白蛇传啦,牛郎织女、天仙配啦,罗密欧与朱丽叶啦,曾经鼓舞、影响、教育了我们的先辈和我,——然而,世界只有过去和曾经,并没有永远和永恒,爱也如此。

        心理学告诉我们,情感是以价值为基础的,情感的基本状态、总体规模、变化范围、作用方式、强度与方向均取决于价值。根据价值的主导变量之不同,情感分为欲望、情绪与感情。当主导变量是事物的品质特性时,人对事物所产生的情感就是欲望;当主导变量是环境的品质特性时,人对事物所产生的情感就是情绪;当主导变量是人的品质特性时,人对事物所产生的情感就是感情。爱情是感情的一种,所以它也是处在不断变化之中。

        时下,人们更注重个人价值的兑现,传统道德的藩篱早已被冲破,围城中已然不愿意坚守的男人、女人并不罕见,“暧昧”也变成了司空见惯和时髦。曾几何时,红杏出墙、蓝颜知己的故事一拨接一拨地上演和流传,也使情人节夜晚的烛光摇曳着粉色的浪漫、温馨,夹杂了几许的饥渴满足和甜蜜...两性间的感情是十分复杂的,许多时候爱与不爱甚至暧昧与不暧昧谁能说得清。可归根到底,这依然是属于道德范畴。这又是隐私,道德的围剿也必然苍白无力。都市的夜色里不乏找个情人来暧昧的憧憧身影。在家庭之外是否可以有情人?人们开始究问暧昧的底线在哪里?

        回答当然是否定的,道义上讲家庭之外是不可以有情人的。然而,当我们面对红杏墙外招摇,街头绿帽纷飞的这个人生季节,是否可以无可奈何地提出,“暧昧”的前置条件是不伤及家庭、不伤及第三人呢?这并非给婚外的情人们提供理论上的慰借使他们心安理得,也许正是对婚姻的一种救济和拓补或者挽救。

        那么,回到我们开始的话题,男女间婚外的感情我们如何去定位呢?自然首先是友情或友谊,前提是与性无关。与情有染与性无关这需要条件,比如彼此对道德的信仰与依赖,彼此的可以排斥性接触的某些先天或后天的差异。他们的交往与接触是坦然的,有偶尔的牵挂却不会有暧昧,像父女像兄妹像姐弟像朋友。另一种就是情人,是友谊加性了,就这么简单。

        匆匆的人生之旅,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有了微妙感觉接着又有了感情可谓之爱情。人海茫茫两个人能相遇可谓之“缘”,这是命运中注定的遇合;红尘滚滚两个人能相守到老可谓之“分”,“分”有“份”之意是整体的一部就如镜子的一半。荏苒人生已婚族的男人、女人,这样的爱与缘一路上依然能遇到。尽管这样的爱与缘“暧昧”起来不乏“金风玉露一相逢,便胜却人间无数”的快感,但那毕竟是人生车窗外掠过的风景与飘过的闲云,当累了倦了腻了,依然还要回归到婚姻的起点。

(zt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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